什麼是 CBAM?
碳邊境稅
CBAM 是歐盟對進口產品課徵的碳關稅。目的是防止「碳洩漏」—避免企業把高碳排生產搬到沒有碳定價的國家。
涵蓋六大產業
鋼鐵、水泥、鋁、肥料、電力、氫氣。台灣最受影響的是鋼鐵與鋁製品,包括鋼捲、鋼板、鋼管、鋁擠型等(Ch.72/73/76)。螺絲扣件(CN 7318)已納入 CBAM 範圍,2026 年起正式適用。
2026/1/1 正式實施
2023/10/1 起為過渡期,2026/1/1 正式實施,2027/9/30 首次繳交憑證。歐盟進口商須為進口產品的碳排放買單。
CBAM 背後的制度邏輯
CBAM 不是孤立的碳關稅,它是《巴黎協定》第六條制度框架的具體落地
國際規則
《巴黎協定》Article 6 確立全球碳信用的合規框架—包含國對國碳信用轉讓(6.2)和全球碳信用機制(6.4)。
🔑 關鍵概念:Corresponding Adjustment(相應調整)—確保碳信用不被雙重計算
各國立法落地
Article 6 的制度框架透過各國碳定價立法具體落地:歐盟 CBAM、歐盟 ETS、台灣碳費。
🔑 歐盟已提案將 Article 6 碳信用納入 CBAM 碳價計算
碳數據合規化
碳數據不再是「有就好」。在合規框架下,每筆碳數據必須可追溯、可驗證、可互通。
🔑 確碳五層證據包 = 合規等級碳數據的實作方法
碳市場正在發生一場靜默的革命
碳市場觀察者指出:未來能真正「抵稅、履約、計入國家帳本」的碳信用, 只會是合規體系下的產品。碳信用的合法性來源,正在從民間機構轉向國家主權。
這意味著:你的碳數據不能只是「算出來的數字」, 而必須是經得起查驗的證據。 確碳五層證據包,就是為這個合規時代設計的碳數據治理工具。
來源:UNFCCC — Paris Agreement Article 6 | Article 6.4 Supervisory Body
台灣企業要做什麼?
建立碳排放監測計畫
依據歐盟 CBAM 實施法規,建立符合要求的碳排放監測方法論,涵蓋直接與間接排放。
提供碳排放數據
將完整的碳排放數據提供給歐洲進口客戶,包含排放量、排放係數來源、計算方法等。
配合查驗機構驗證
配合歐盟認可的查驗機構進行第三方驗證,確保碳排放數據的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CBAM 關鍵時程
過渡期開始
歐盟進口商開始申報進口商品碳排放數據,尚無需購買憑證。
正式實施
開始依實際碳排放量課徵碳關稅。CBAM 憑證價格連動 EU ETS,參考價約 €75/噸(依 EU ETS 市場浮動)。
免費配額逐步取消
歐盟排放交易體系(EU ETS)免費配額逐年遞減,至 2034 年全面取消。
憑證起售
CBAM 憑證開始銷售,歐盟進口商須購買足額憑證。
首次申報截止
歐盟進口商須提交首份年度 CBAM 申報並繳交憑證(涵蓋 2026 年進口數據)。
全面接軌
EU ETS 免費配額完全取消,CBAM 全面實施。
⚠️ 不提供碳數據的代價
預設值 + 懲罰加成
若台灣工廠未提供實際碳排放數據,歐盟將使用該產品類別中排放表現最差的前 X% 設施數據作為預設值。 此外,依據歐盟規定,過渡期結束後將逐步加計懲罰加成:
2026
+10%
懲罰加成
2027
+20%
懲罰加成
2028+
+30%
懲罰加成
實際影響:使用預設值(含懲罰加成)可能讓碳稅成本比實際排放值高出數倍,直接侵蝕出口利潤。 提供實際碳排放數據是保護自身競爭力的最佳策略。
碳數據法規全景 — 為什麼現在就要做?
CBAM 只是開始,碳數據需求正在快速擴大
CBAM 碳關稅
- •歐盟強制,2026 實施
- •出口歐盟的工廠需要提供 Scope 1+2
- •確碳現在幫您做
IFRS S2 永續揭露
- •金管會強制,2026-2028 分階段
- •上市櫃公司需揭露 Scope 1+2+3
- •Scope 3 = 他必須跟供應商要碳數據
- ★即使不出口,賣給上市櫃就要做
SBTi + CSRD + CDP
- •自願性質,但越來越多客戶要求
- •歐盟永續報告指令(CSRD)要求供應鏈碳資料
- •CDP 碳揭露問卷
- •一次建立碳數據,多次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