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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6-05· 12 分鐘閱讀

十條誡命 — 碳盤查最常犯的 10 個錯誤

查證員、顧問、會計師都在搖頭的實務地雷

王駿瑋|David Ishayahu

西奈山上,神給了摩西十條誡命。不是因為這十條特別困難,而是因為人類總是在同樣的地方跌倒。三千年後,碳盤查的世界也有十條「誡命」——不是什麼高深的技術,而是每個查證員都看到、每個顧問都在搖頭、但企業卻一再犯下的基本錯誤。

查證員的嘆息

每一位查證員都有一份心中的「黑名單」——不是黑名單上的企業,而是黑名單上的錯誤。

這些錯誤年年出現、家家都犯、改了又忘。

以下 10 個錯誤,是從實務中歸納出的「碳盤查十誡」。如果你正在準備查驗證,請逐條對照。中了超過 3 條,建議在正式查驗前做一次完整的內部檢查。


錯誤 1:用舊版電力排碳係數

嚴重度:🔴 高|影響:所有排放量計算

這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避免的錯誤。

台灣電力排碳係數每年由經濟部能源署公告,近年數值如下:

年度係數 (kg CO₂e/kWh)公告年
108 年(2019)0.5092020
109 年(2020)0.5022021
110 年(2021)0.5092022
111 年(2022)0.4952023
112 年(2023)0.4942024
113 年(2024)0.4742025 年 4 月

許多企業在做 112-113 年度碳盤查時,仍然使用 108 年的 0.509。差異高達 7%,直接影響碳費計算金額。

自我檢查:打開你的碳盤查報告,找到電力排放係數那一欄。數字是多少?來源寫了嗎?版本寫了嗎?

延伸閱讀:審判官的天秤 — 你的碳盤查報告經得起第三方查驗嗎?


錯誤 2:把員工通勤歸到 Category 6

嚴重度:🟡 中|影響:邊界分類錯誤

ISO 14064-1:2018 將排放源分為 6 個類別。很多企業把「員工通勤」和「商務差旅」歸到 Category 6(其他來源之間接排放)。

這是錯的。

類別正式名稱常被錯歸的排放源
Category 3運輸之間接排放✅ 員工通勤、商務差旅、貨物運輸
Category 6其他來源之間接排放投資活動排放等(Cat 3-5 未涵蓋的項目)

Category 6 是「兜底」類別,只有在 Category 3-5 都放不進去的排放源才歸這裡。員工通勤和差旅是「運輸」,屬 Category 3。

這個分類錯誤不會改變總排放量,但查證員會要求你修正——因為邊界分類錯誤代表你對標準的理解有問題。


錯誤 3:漏報冷媒洩漏

嚴重度:🔴 高|影響:Category 1 直接排放遺漏

工廠裡的空調、冰水主機、冷凍櫃都使用冷媒。冷媒洩漏屬於 Category 1 直接排放中的逸散排放,但很多企業完全沒有計入。

為什麼嚴重?因為冷媒的 GWP(全球暖化潛勢)極高:

冷媒常見用途GWP(AR5)
R-410A商用空調~1,924
R-134a車用空調、冰水機~1,430
R-32家用變頻空調~675

一台商用空調洩漏 1 公斤 R-410A,等於排放了 1.9 噸 CO₂e。一個中型工廠如果有 10 台空調,每年洩漏率 5%(業界常見),冷媒填充量各 8 公斤,那就是:

10 × 8 × 5% × 1,924 = 7,696 kg CO₂e ≈ 7.7 噸

這個數字不算小,尤其是對於接近碳費門檻(2.5 萬噸)的企業。

自我檢查:你的碳盤查報告裡有「冷媒」或「逸散排放」這一項嗎?如果沒有,這就是一個遺漏。

延伸閱讀:橄欖樹的年輪 — 螺絲工廠碳盤查實戰


錯誤 4:碳盤查報告和 CBAM 申報數字不一致

嚴重度:🔴 高|影響:法律風險

如果你的工廠出口歐盟,你會有至少兩份報告:台灣的碳盤查報告和歐盟的 CBAM 申報。

最危險的情況:兩份報告的同一個排放數據,數字不一樣。

這種不一致的原因通常是:

  • 碳盤查用的排放係數跟 CBAM 申報用的不同
  • 碳盤查的邊界定義跟 CBAM 的設施邊界不同
  • 兩份報告在不同時間點製作,中間有數據更新但沒有同步

依據 EU Regulation 2023/956(經 Regulation 2025/2083 修訂),CBAM 正式期的罰則包括:

  • 未購足憑證:€100/噸 CO₂e,且罰了還是要補買
  • 不實申報:可能觸發加強查核及暫停進口授權

自我檢查:把你的碳盤查報告、CBAM 申報、ESG 報告攤開來,同一個數據在三份報告裡是否一致?

延伸閱讀:城門口的碳稅 — CBAM 完整攻略


錯誤 5:以為「沒有 Scope 3 就不用報」

嚴重度:🟡 中|影響:邊界完整性

很多企業在碳盤查時直接跳過 Category 3-6(對應 GHG Protocol 的 Scope 3),理由是「我們是製造業,沒有 Scope 3」。

這是對標準的誤解。ISO 14064-1:2018 要求你必須辨識所有 6 個類別的排放源。你可以排除某些類別,但必須說明排除的理由,且理由要合理。

「我們沒有」不是合理的理由。「我們評估後,該類別排放量佔總排放量不足 1%,且無法取得可靠數據」才是。

台灣目前的法規時程:

  • 碳盤查:目前主要要求 Category 1-2(直接排放 + 電力間接排放)
  • IFRS S2 揭露:金管會規劃範疇三最遲在適用後第三年開始揭露(第一階段企業最遲 2030 年)

自我檢查:你的碳盤查報告裡有沒有「重大性評估」或「排除聲明」?如果完全沒提 Category 3-6,查證員一定會問。

延伸閱讀:先知的預言 — IFRS S2 要你說出未來的風暴


錯誤 6:碳費只算直接排放,漏了電力間接

嚴重度:🔴 高|影響:碳費計算錯誤

碳費的徵收門檻是 2.5 萬噸 CO₂e,但很多企業只計算直接排放(Category 1)來判斷自己是否達到門檻。

依據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,碳費徵收對象是: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合計達 2.5 萬噸以上的事業。

對台灣的製造業而言,電力間接排放(Category 2)通常佔碳排放總量的 60-80%。只看直接排放,你可能以為自己低於門檻,實際上早就超過了。

排放類型一般工廠佔比是否計入碳費門檻
Category 1(直接排放)20-40%✅ 是
Category 2(電力間接)60-80%✅ 是
Category 3-6(其他間接)視產業❌ 否

自我檢查:你的碳費計算是不是把 Category 1 和 Category 2 加在一起算?

延伸閱讀:安息年的代價 — 2026 碳費開徵


錯誤 7:排放係數來源寫「顧問給的」

嚴重度:🟡 中|影響:係數溯源失敗

查證員問:「你用的天然氣排放係數從哪來?」

❌ 「顧問給的。」 ❌ 「去年報告裡複製的。」 ❌ 「網路上查的。」

這三種回答都會讓查證員搖頭。

每個排放係數都必須能回答三個問題:

  1. 來源:環境部排放係數管理表?IPCC?能源署?
  2. 版本:哪一版?哪一年的?
  3. 適用條件:這個係數適用於你的設備和燃料嗎?

正確的寫法範例:

  • ✓ 天然氣 2.185 kg CO₂/m³(依據環境部排放係數管理表及能源署公告之天然氣平均熱值換算)
  • ✓ 電力 0.474 kg CO₂e/kWh(經濟部能源署 2025 年 4 月公告,113 年度數據)

自我檢查:打開你的碳盤查報告的係數表,每一個係數旁邊有沒有寫來源和版本?

延伸閱讀:審判官的天秤 — 查驗證 5 個關鍵檢查點


錯誤 8:把「查驗證」和「確信」搞混

嚴重度:🟡 中|影響:對法規程序的誤解

「查驗證」和「確信」是兩個不同的程序,但很多人混為一談。

項目查驗證(Verification)確信(Assurance)
標準ISO 14064-3:2019ISAE 3410(2026.12.15 起由 ISSA 5000 取代)
執行者查驗證機構(SGS/BSI/DNV/TÜV 等)會計師事務所
對象碳盤查報告永續揭露資訊(含碳數據)
目的驗證排放量計算是否正確對整體揭露資訊提供確信意見
台灣現況已實施(依氣候變遷因應法)金管會規劃中(配合 IFRS S2)

為什麼搞混很危險? 因為兩者的要求不同。碳盤查做完查驗證,不代表就通過了確信。IFRS S2 上路後,你的碳數據需要兩關都過

自我檢查:你知道你的碳盤查報告目前走的是哪個程序嗎?你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始談碳數據確信了嗎?

延伸閱讀:稱量的日子 — 當碳數據走進財務報表


錯誤 9:用 Excel 手算卻沒留計算過程

嚴重度:🟡 中|影響:計算可重現性

ISO 14064-1 要求碳排放計算必須具備透明性和可追溯性——給另一個人同樣的原始數據和方法,必須能算出同樣的結果。

用 Excel 不是問題,ISO 14064-1 並未禁止。問題是:

  1. 公式被誤改 — 有人不小心動到一個儲存格,整張表的數字全變了,但沒有人發現
  2. 版本失控 — 「碳盤查_v3_final_最終版(2).xlsx」——到底哪個是對的?
  3. 缺乏稽核軌跡 — 誰在什麼時候改了什麼?找不到紀錄

查證員在做「計算可重現性」測試時,會挑幾個數字從原始帳單重算一次。如果你的 Excel 公式是:=B2*C2,但 B2 的值是手動輸入的(不是從帳單連結來的),查證員就會問:「B2 的 12,345 這個數字是從哪來的?」

如果你答不出來,就無法通過計算可重現性的測試。

自我檢查:隨機挑你 Excel 裡的 3 個數字,能不能在 5 分鐘內找到對應的原始帳單?

延伸閱讀:國王的封印戒指 — 為什麼碳數據需要數位簽章?


錯誤 10:碳盤查做完就放著,不更新

嚴重度:🔴 高|影響:法規違規

碳盤查不是一次性作業。依據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第 21 條及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」:

  • 盤查登錄期限:每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前年度登錄
  • 查驗完成期限:每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查驗
  • 未依限完成:罰鍰 NT$10-100 萬,按次處罰

更危險的是:如果你的排放係數、計算方法、設施邊界有變更(例如今年多了一條產線),但報告沒有更新,你提交的就是不實資料

此外,隨著法規不斷演進(碳費 2026 年開徵、IFRS S2 逐步適用、CBAM 正式期啟動),去年的碳盤查報告可能已經不符合今年的要求。

自我檢查:你的碳盤查報告是什麼時候做的?裡面的排放係數是哪一年的?有沒有涵蓋今年新增的設備或製程?

延伸閱讀:先知的預言 — IFRS S2 要你說出未來的風暴


📋 自我檢查清單

在正式查驗證前 3 個月,逐條確認:

#檢查項狀態
1電力排碳係數是否為最新年度(113 年度 0.474)?
2員工通勤/差旅是否歸在 Category 3(不是 Category 6)?
3冷媒洩漏是否列入 Category 1?
4碳盤查報告、CBAM 申報、ESG 報告的數字是否一致?
5Category 3-6 是否有辨識及排除理由?
6碳費門檻計算是否包含 Category 1 + Category 2?
7每個排放係數是否標明來源、版本、適用條件?
8是否了解查驗證和確信是不同程序?
9計算過程是否可被第三方重現?
10碳盤查報告是否為最新年度且反映現行法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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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立刻檢查你碳盤查報告使用的電力排碳係數——最新為 0.474 kg CO₂e/kWh(113 年度)
  • 確認冷媒洩漏是否列入 Category 1 直接排放,並計算其 CO₂e 影響
  • 把碳盤查報告、CBAM 申報、ESG 報告攤開來,比對同一個數據在三份報告裡是否一致
  • 檢查每一個排放係數是否標明來源、版本、適用條件
  • 在查驗證前 3 個月安排一次內部模擬審查,用這份清單逐條自我檢查

David's Take

這 10 個錯誤,沒有一個是技術上困難的。困難的是紀律——每年更新係數、每次都標來源、每份報告都交叉比對。碳盤查不是考試,是體檢。體檢的目的不是拿高分,是找到問題。如果你在這份清單上中了超過 3 條,別慌,但也別拖——在查證員到你辦公室之前,自己先改好。

本文所有法規引用經逐條核對原文,計算公式基於官方最新公告。

王駿瑋|David Ishayahu

確碳數據管理 CertiCarb 創辦人・2026-05-31 審閱

📌 本文引用依據(截至 2026-05-31)

  • ISO 14064-1: ISO 14064-1: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2018 年第二版(現行版本)
  • ISO 14064-3: ISO 14064-3 溫室氣體查驗證標準2019 年版
  • 氣候變遷因應法: 氣候變遷因應法2023.02.15 總統令修正公布
  • 電力排碳係數: 經濟部能源署電力排碳係數2025 年 4 月公告(113 年度 0.474)
  • CBAM: EU Regulation 2023/9562023.10.01 生效,經 Regulation (EU) 2025/2083 修訂(2025.10.20 生效)
  • ISAE 3410: ISAE 3410 Assurance Engagements on Greenhouse Gas StatementsIAASB 2012 年版(將於 2026.12.15 由 ISSA 5000 取代)
  • 碳費: 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2024 年 10 月公告

⚠️ 法規可能已更新,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如需確認,歡迎透過 LINE 官方帳號聯繫。

王駿瑋|David Ishayahu

確碳數據管理 CertiCarb 創辦人

「用數據封印碳排放的真相」

certicarb.com

💬 常見問答

碳盤查最常犯的錯誤是什麼?

最常見的錯誤包括:使用舊版電力排碳係數(如用 0.509 而非最新的 0.474)、員工通勤歸錯 Category(應歸 Category 3 而非 6)、漏報冷媒洩漏、碳盤查報告與 CBAM 申報數字不一致、碳費只算直接排放漏了電力間接排放等。

碳盤查報告多久需要更新一次?

依據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第 21 條,碳盤查報告必須每年更新。盤查登錄期限為每年 4 月 30 日前,查驗完成期限為每年 10 月 31 日前。未依限完成可處 NT$10-100 萬罰鍰,按次處罰。

碳費計算門檻包含哪些排放?

碳費徵收門檻為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合計達 2.5 萬噸 CO₂e 以上。不是只看直接排放(Category 1),還要加上電力間接排放(Category 2)。對製造業而言,電力間接排放通常佔總排放的 60-80%。

查驗證和確信有什麼不同?

查驗證(Verification)依據 ISO 14064-3,由查驗證機構(SGS/BSI/DNV 等)執行,驗證碳盤查報告。確信(Assurance)目前依據 ISAE 3410(2026.12.15 起改依 ISSA 5000),由會計師事務所執行,對永續揭露資訊提供確信意見。兩者是不同的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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