碳權市場的灰色地帶
台灣碳交所一年回顧,自願性碳權的品質問題
碳權市場的信任裂痕:當「一噸碳權」不等於「一噸減排」
台灣碳權交易所(TCX)自 2023 年 12 月啟動國際碳權交易以來,已運營超過一年。交易量遠低於市場預期,原因很多,但繞不開的就是碳權品質的疑慮。
說白了,現在碳權市場面臨的是信任危機。
2023 年 The Guardian 調查揭露 Verra 核發的 REDD+ 碳權中,超過 90% 可能「毫無價值」(worthless),那些碳權聲稱保護的森林根本沒有面臨砍伐威脅。同年 South Pole 旗艦碳權項目爆出數據灌水醜聞。到了 2024 年,學術研究又補了一刀:大量再生能源碳權缺乏「額外性」,那些太陽能和風力發電項目就算沒有碳權收入也一樣會蓋。碳權只是順便撿的錢。
自願性碳市場(Voluntary Carbon Market, VCM)的全球交易量在 2021-2022 年間達到約 20 億美元的高峰後,2023-2024 年直接萎縮。買家的疑問很直接:我花的這筆錢,到底有沒有減到碳?
台灣碳交所碰到的困境,也是全球碳權市場的縮影。
另一條線也在同步推進。巴黎協定第六條(Article 6)的實施細則在 2024 年 COP29 取得突破,確立了國際碳市場的「相應調整」(corresponding adjustment)機制。舉個例子:印度產生的碳權被瑞士買去用於減排目標,印度就必須在自己的國家排放清冊中「加回」對應的排放量,否則同一噸減排被兩邊各算一次。
這個機制終於正面處理了碳權市場裡最棘手的問題:雙重計算(double counting)。但能不能落實,完全看各國碳數據系統夠不夠格。
確碳觀點:碳權不是問題,碳數據才是
碳權本身不是壞東西。一噸碳權如果真的對應一噸真實的、額外的、可驗證的減排量,它就是一個有效的氣候行動工具。
壞的是這三個條件在實務上經常站不住。REDD+ 碳權的基線情境被高估是老問題了,聲稱減了一百噸,實際效果可能只有一小部分。再生能源碳權的額外性更尷尬,很多太陽能項目就算沒有碳權收入也會蓋,碳權只是錦上添花的額外收入。至於可驗證性,碳權的減排量計算依賴複雜的基線假設和方法學,但驗證機構審計的時候往往只看文件,實地測量做得少。這三個問題糾纏在一起,買家自然觀望。
確碳不賣碳權,我們做的是碳數據的可驗證基礎設施。但我們的技術架構可以被碳權市場採用:每一筆碳權的減排量數據都有 SHA-256 簽章、有即時監測數據支撐、有不可篡改的審計軌跡。做到這些,「一噸碳權到底減了多少碳」就從信任問題變成技術問題。技術問題有技術解。
Article 6 實施進展:COP29 確立相應調整機制,但落實面臨挑戰
2024 年 11 月在亞塞拜然巴庫舉行的 COP29 會議上,巴黎協定第六條的實施細則取得重要進展。Article 6.2 的雙邊碳交易機制和 Article 6.4 的多邊碳信用機制均確立了「相應調整」的具體操作規則。規則有了,但各國碳排放登錄系統的技術能力差異巨大,落實面臨挑戰。多數開發中國家尚未建立執行相應調整所需的碳排放數據基礎設施。多國已簽署雙邊碳交易協議(如瑞士與泰國、日本與多國的 JCM),但交易規模仍處於早期階段。
確碳觀點
相應調整卡在哪?碳數據基礎設施。大量開發中國家根本還不具備條件。這不是政治談判能解決的,是技術面的硬傷。確碳正在做的事,就是建立可被任何方獨立驗證的碳數據架構。國際碳市場能走多遠,最後就看各國的碳數據系統能不能互通、能不能被信任。
ICVCM 核心碳原則(CCPs)持續淘汰:大量方法學未通過品質篩選
自願碳市場誠信委員會(ICVCM)持續推進核心碳原則(Core Carbon Principles, CCP)的方法學評估工作。截至 2026 年第一季,已完成評估的方法學中,約四成(25 個方法學)未能通過 CCP 標籤認可,40 個方法學獲得認可。未通過的原因不外乎額外性證明不足、基線設定過於寬鬆、監測和報告機制不夠嚴謹。獲得 CCP 標籤的碳權價格已明顯高於未獲標籤的碳權,市場出現「品質溢價」。Microsoft、Google 等買方已宣布僅購買具 CCP 標籤或同等品質認證的碳權。
確碳觀點
ICVCM 的篩選正在把碳權市場劈成兩半:有 CCP 標籤的「精品碳權」跟沒有標籤的「大宗碳權」。價格差距已經拉開,而且只會越來越大。企業別貪便宜,便宜的碳權可能不被監管機構認可、不能用於碳費抵減、客戶也不買單。到最後,碳權品質好不好還是得回到碳數據:這噸減排是真的嗎?數據追得回去嗎?
日本 JCM 碳信用機制擴大:雙邊碳交易模式成為 Article 6 先行者
日本的聯合碳信用機制(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, JCM)已與超過 29 個國家簽署合作協議,是目前全球 Article 6.2 雙邊碳交易規模最大的參與者。運作方式是日本企業在合作國實施減排項目(如工廠能效提升、再生能源建設),產生的減排量由兩國政府共同簽署認可,日本取得碳信用用於國內減排目標。日本政府設定到 2030 年 JCM 累計碳信用達到約 1 億噸 CO2e 的目標。
確碳觀點
JCM 能走在前面,靠的是「政府對政府」的數據治理架構。每一噸碳信用都由兩國政府共同驗證和簽署,不是交給民間驗證機構自行認定,可信度跟傳統自願碳市場完全是兩個層次。台灣能不能借鏡這套模式,跟邦交國或經貿夥伴建立類似的碳信用合作機制?這個問題值得政策制定者好好想一想。
台灣碳權交易所一年回顧:交易量低迷,制度設計仍在磨合
台灣碳權交易所(TCX)自 2023 年 12 月啟動國際碳權交易以來,截至 2025 年底累計成交約數萬噸碳權,遠低於市場最初的樂觀預期。低迷的原因很現實:碳費抵減可用碳權的認定標準遲至 2026 年初才明確,國內自願減量額度的供給有限,加上企業對國際碳權品質存有疑慮,觀望氣氛濃厚。TCX 表示 2026 年將推動改革,包括引入更多元的碳權產品類型、建立碳權品質分級標示制度、開發碳權定價指數供市場參考。
確碳觀點
交易量起不來,表面上看是制度不明確,底下的問題是信任不夠。買家不確定碳權品質、不確定能不能用來抵碳費、不確定以後會不會被說成「漂綠」,那觀望就是最理性的選擇。TCX 要做碳權品質分級,方向沒錯,但分級的依據得是可驗證的數據,不是碳權開發商自己說了算。坦白講,讓每一筆碳權的減排數據公開可查,信任自然會跟上來。
環境部碳權品質指引生效:碳費抵減用碳權須具 CCP 標籤或同等認可
環境部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額度品質指引」於 2026 年第二季正式生效。指引明確規定可用於碳費抵減的國際碳權須符合以下條件:由經環境部認可之國際碳權標準機構核發(首批認可 Gold Standard 全部方法學,VCS 需取得 ICVCM CCP 標籤之方法學),碳權核發日期不早於 2021 年 1 月 1 日,減量活動所在國已完成 Article 6 相應調整登錄或出具不主張排除函。碳費抵減比例上限為應繳碳費之 10%。業界評估符合全部條件的碳權目前供給量相當有限。
確碳觀點
環境部這次的品質指引比市場預期嚴格,但嚴格是好事。VCS 碳權必須有 ICVCM CCP 標籤才能拿來抵碳費,直接擋掉一大票品質存疑的碳權。再加上 Article 6 相應調整的要求和 10% 的抵減上限,想靠買碳權把碳費問題解決掉?沒那麼容易。碳費的出路說到底還是實質減排,而實質減排的前提,就是碳數據得夠精確。
碳權品質速查:五個問題判斷一噸碳權值不值得買
碳權跟碳權之間差很多。掏錢之前先問自己幾個問題。
第一個也最常被忽略的:額外性(Additionality)。如果沒有碳權收入,這個減排項目還會不會做?如果答案是「會」,比方說一個經濟上本來就可行的太陽能項目,那這個碳權的額外性就有問號。
再來看基線合理性(Baseline),也就是「如果不做這個項目,排放量會是多少」的假設。REDD+ 碳權的爭議集中在這裡,森林本來就不會被砍的話,那「避免毀林」的減排量就是算出來的數字遊戲。
永久性(Permanence)也要想。森林碳權聽起來很美,但森林會遇到火災、蟲害、非法砍伐。碳權核發五年後森林燒掉了,那這噸碳權代表的減排量就跟著蒸發。
洩漏風險(Leakage)講的是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問題。保護了 A 區的森林,毀林活動轉移到 B 區,減排效果就打折了。好的碳權項目必須評估和管控這個風險。
最後一個:第三方驗證(Verification)。減排量是誰測的?數據能追溯嗎?
確碳的建議很簡單:只購買有 ICVCM CCP 標籤或 Gold Standard 認證的碳權。如果你要用碳權來抵減台灣碳費,務必確認碳權符合環境部品質指引的所有條件。不確定的話,不要買。買了不能用,錢就白花了。
「碳權市場的灰色地帶,說穿了就是秤準不準的問題。賣碳權的人跟你說,這一噸碳權減了一噸碳。好,那這個「一噸」是怎麼量出來的?用什麼秤?秤準嗎?誰校準的?秤不準的話,你交易的就不是碳,是空氣。我不反對碳權,有額外性、可驗證的碳權是好工具。我反對的是整個市場建立在「信我就好」的基礎上。碳市場缺的不是信任,是一把夠好的秤。箴言書說:「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;囊中一切法碼都為他所定。」碳權市場需要一把公道的秤,確碳就是在造那把秤。」
— David,AGLO 主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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